项目概况
汕头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1-016-0062
项目名称:汕头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9,735.01
最高限价(如有):1989735.0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汕头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最高限价(元):1989735.01
3.2 项目编号:HS20ZC147
3.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意在根据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成果,结合气象部门的气象资料,通过地质灾害的主要孕灾环境(如地层岩性、地质结构、地貌形态、地层突变等)、致灾因子(如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和承灾体(如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经济效益、社会基础设施等)的叠加分析,建立地质灾害的失稳机制和解算方法的判取模型,然后利用气象数据(主要是降雨量)作用于该判取模型,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产品,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和减灾工作。
3.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联系方式:0754-88465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54-88080038-801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