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汽车租赁招标项目一标段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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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汽车租赁招标项目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511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N-B-FW-20201010-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15:30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 10:00 | |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 单位地址: | 职教园区 | 联系人: | 孙茹 | 联系电话: | 0472-5881765 18647208897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1室 | 联系人: | 王晓波 | 联系电话: | 0472-2360515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内蒙古恒诺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