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福建省屏南县麓山园南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屏南县麓山园南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2-15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麓山园南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发改审批【2020】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古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新建半地下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项目涉及改造131户,改造小区建筑外立面、小区路面、室外雨污管网、停车场等改造,同时配套给排水、电气、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新建半地下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项目涉及改造131户,改造小区建筑外立面、小区路面、室外雨污管网、停车场等改造,同时配套给排水、电气、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预算价人民币13470002元(含暂列金594285元)进行招标,最终以屏南县财政局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准。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 09:00:002020年8月30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917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187号古厦A1A201,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102896,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411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106111,传真:0593-2868959

联系人:郑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屏南县中心片区2#11

联系电话:0593-33220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3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广西至佳建设工程咨询 北流市隆盛镇隆盛公园改造附属工程二招标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麓谷和馨园二期保障住房C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顺风光电新疆焉耆新奥安全围墙修建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西西地方电力蒲县分公司蒲县薛关KV变电站增容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湖北省磷石膏商谈湖北东区事业部中选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浪加水库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镇振兴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2017年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装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森林公园路灯电力设施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 合巢经开区年度污水截流工程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