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张家口奥运村及古杨树场馆群建设项目-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古杨树场馆群一期临建打包式箱房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2.1项目编号:SDFZZJK20200930-057
2.2项目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张家口奥运村及古杨树场馆群建设项目-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古杨树场馆群一期临建打包式箱房供货安装项目
2.3项目内容:场馆临建-打包式箱房供货安装项目主要包括箱房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售后服务、赛事保障等。供应及安装内容包括不仅限于箱体结构、内装饰、灯饰、插座、门窗、应急装置、排烟、室内电箱、采暖设施等。由于冬奥会需求改变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求量改变,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2.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场馆临建-打包式箱房供货安装项目主要包括箱房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售后服务、赛事保障等。供应及安装内容包括不仅限于箱体结构、内装饰、灯饰、插座、门窗、应急装置、排烟、室内电箱、采暖设施等。由于冬奥会需求改变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求量改变,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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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具备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行2020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依据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函【2017】56号和《河北省张家口赛区冬奥会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冀政字【2017】24号文件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第1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其认同上述文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