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古今水系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古今水系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自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自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水务局(本级)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86787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180号财富中心二期D座2204室
联系方式:029-81777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
电话:029-8177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