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门诊四层北侧病房装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门诊四层北侧病房装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