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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隆化县县城供水水毁修复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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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承德市】隆化县县城供水水毁修复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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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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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化县县城供水水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数政投资复〔2025〕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化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隆化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隆化县安州街道阿拉营村,苔山镇山嘴村,汤头沟镇河洛营村、小汤头沟村、水泉村。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修复水源井21眼;铺设PE供水管道5324m;建设、修复供电线路8102m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跌水堰3处、集水廊道2处。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计划工期:22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工作周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发包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应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均可。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6 09:00:00
至 2025-09-22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本网站、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水务局
电话: 0314-7080058
电子邮箱: lhswjsg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隆化县县城供水水毁修复工程投标人/供应商25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化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凌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隆化县隆化镇安州南街63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2号写字楼902室
邮编:
068150
邮编:
050011
联系人:
张子含
联系人:
马雨蒙
电话:
0314-7080669
电话:
0311-80768552/157339636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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