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重庆市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5-07-28 |
详细内容:
|
公告公告标题: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公告内容:
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2025年7月
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名称)询价人为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120431㎡,该项目位于沙坪坝组团A标准分区A02-03-04/07号地块,计划分为三期开发、实施。本次投标项目为一期和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工作,占地约8.8万平方米。水土保持方案将一期和二期编制为一个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根据甲方竣工节点进行验收备案。水土保持监测计划工期3年,最终以公司实际开发节点为准。
项目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 A标准分区A02-03-04/07地块。
最高限价:15万元。
2.2 询价内容
2.2.1 本次重庆特钢厂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占地面积8796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及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水土保持监测。按时提供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负责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验收报告的报审、报批过程中的相关衔接事项,以及水土保持的相关现场踏勘、行政相关事宜处理及协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或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询价生产经营范围的相应类别。
3.2服务商求达到一定的技术能力,且拥有相应的技术实力,编制报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服务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近1年内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
3.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报价。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3.6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8 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项目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4.2支付方式
4.2.1无预付款。
4.2.2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整体项目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在第三个月最后一日前将本次费用支付第一次费用;完成一期、二期项目总结报告及验收,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在第三个月最后一日前将本次费用支付第二次费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服务费用,卖方应充分理解买方资金情况,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进行索赔,就服务费用支付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3需方支付服务费用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结算方式
采用含税包干总价结算。
4.4计量验收方式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提供相关服务成果资料。
4.5、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获得行政许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现场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后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及运行情况进行鉴定,组织验收会议,进行验收报备,协助建设单位取得报备回执。
4.6、其他要求
4.6.1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其他资料缺失(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4.7、履约担保
无
4.8、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要求逐页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11时至2025年7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1日11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 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不含税到站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华山北路199号中交重庆总部基地1号楼B幢6F
联 系 人: 魏老师
电 话: 13628382828
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询价采购文件(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doc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单位 1 技术服务 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