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25-07-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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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7-17
正文
正文
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63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5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实施规范》(工信部网安〔2018〕105号)、《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2019〕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营销渠道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2〕690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电话入网实名管理的函》(工网安函〔2023〕877号)等规定,为深入落实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要求,中国电信建立了电话实名信息登记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本次2025年拟开展两轮次的暗访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各省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合作服务
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5.0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提供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省级及以上电信业务经营者(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等)的实名制暗访项目的相关业绩,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相关业绩单个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含税)。
2.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王逖
电 话:010-58505247
电子邮件:wangti@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匡嫣、刘云逸飞、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17775689686
电子邮件:kuangyan.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5264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
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2025年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监督市场调查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63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5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网安函〔2016〕452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实施规范》(工信部网安〔2018〕105号)、《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2019〕6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营销渠道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2〕690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电话入网实名管理的函》(工网安函〔2023〕877号)等规定,为深入落实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要求,中国电信建立了电话实名信息登记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本次2025年拟开展两轮次的暗访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各省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电话用户实名信息登记暗访合作服务
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5.0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提供近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省级及以上电信业务经营者(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等)的实名制暗访项目的相关业绩,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相关业绩单个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含税)。
2.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 系 人:王逖
电 话:010-58505247
电子邮件:wangti@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匡嫣、刘云逸飞、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17775689686
电子邮件:kuangyan.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5264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7-17 13: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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