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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演镇魏家佐村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审批审字〔2025〕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镇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西演镇魏家佐村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1.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西演镇魏家佐村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保定市高阳县,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1897.97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门式钢架;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设计规模:小型;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车间;
2.1.3工程建设地点:高阳县西演镇魏家佐村;
2.1.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2 09:00:00
至 2025-07-0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评审。①“盲抽”: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②“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编制和上传,技术部分应符合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王文坡 0312-669950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魏海路 0312-5900389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2-6635319
电子邮箱: 13582088908@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西演镇魏家佐村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人/供应商8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高阳县锦华街道迎宾路163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深圳园联东U谷2号楼
邮编:
0715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王文坡
联系人:
邸彬、张钰、云帅捷、魏海路
电话:
0312-6699505
电话:
0312-59003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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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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