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道路改造工程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道路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后续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要求提供有效原件或有效电子证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转包。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9 00:00至 2025-06-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 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9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平台”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1.招标公告“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平台”。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惠招标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2.由于网络、平台或仪器原因无法开标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部分按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费用,此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平台”提出,或直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总务处电话: 0319-8015002电子邮箱: 992413822@qq.com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否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否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道路改造工程投标人/供应商30013.联系方式招标人: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招标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清河县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邮编:054800邮编:054800联系人:张延新联系人:王工电话:0319-8015002电话:0319-829910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cgszb@163.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清河县支行账号:/账号:502360010400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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