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82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业务范围为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区域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具体包括:1、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对产建项目组废液处理站的处理水质进行监测;2、地下水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3、地表水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4、土壤环境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土壤进行监测;5、噪声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噪声进行监测;6、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相应监测。由于所涉及地质开发区块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根据工程进度对产能建设项目及时开展环境监测服务,完成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环境年度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共需1名服务商。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检测服务 | 对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区域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具体包括:1、措施返排液及钻试废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对产建项目组废液处理站的处理水质进行监测;2、地下水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3、地表水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4、土壤环境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土壤进行监测;5、噪声监测:对施工井场和场站的噪声进行监测;6、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相应监测 | 45 | 不含税 |
2.2招标范围:
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服务招标范围: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涉及的新建场站、改扩建场站和站外工程等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制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环境年度报告。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地面建设所辖区域。
2.5 最高限价:45万元(不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证书附表(包含本次招标全部监测项目,详见附表1),证书附表中须将监测因子用红色下划线标注,同时CMA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页,并按要求填写索引表(未用红色标注或标注错误或索引表填写错误,均不予认可)。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一项环境监测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技术人员至少4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1-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8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投标人在缴费平台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仅登录账号一致,首次登录缴费平台需要投标人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详见《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联 系 人:孟宁平
联系电话:0934-83918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程工 游工
联系电话:029-68934554
电子邮箱:921187403@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附件:附表.pdf
附件: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附件: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