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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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1幢2层共3处房产招租(3年)
【 2025-06-05】
项目编号:
ZC25JX11017220
项目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1幢2层共3处房产招租(3年)
标的名称: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1幢2-1房产招租(3年),挂牌价393,741.00元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1幢2-3房产招租(3年),挂牌价376,758.00元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星河国际)1幢2-2房产招租(3年),挂牌价320,841.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6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6月17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海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赣海川房估字[2024]第F1212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资产招租,租期为3年,租赁用途为商业。承租方根据最终竞得价按季度支付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还需交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首笔租金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无息返还。
4.本次拍租整体竞租优先;如无人整体竞租,则遵循“承租多间相邻标的的优先”原则,即若有意向承租方报名相邻的数宗房产,则该数宗房产合并成一个标的整体拍租,若流拍,则还原成数个标的逐个拍租。该优先原则中,标的数量越多,优先级越高;如标的数量一致,则面积越大,优先级越高。
5.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按以下原则计算:
(1)承租的标的面积或相邻多间标的的合计面积在500㎡(不含)以下的,享有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2)承租的标的面积或相邻多间标的的合计面积在500㎡(含)-1000㎡(不含)的,享有二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6.标的内的原有装修承租方可自行使用,也可以自行对交付房屋原有装修进行拆除并重新装修。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在装修施工前将装修方案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7.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必须在租期结束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因承租方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租金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及原有配套设施,招租方也不对承租方进行装修补偿。
8.本次招租标的均空置,面积以本信息披露(公告)的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请意向承租方充分考虑公摊面积的因素。如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存在的差异,不影响成交价。
9.水电费、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合同期内,标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意外)。
11.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2.经营需办理各种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标的的“一消”设施按现状交付,如需对“一消”设施进行修复或是整改的,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经营用途如需二次消防改造与验收(“二消”)的,也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3.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承租方在交还标的前应完成垃圾清运。标的内由承租方投资的可移动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或新承租方收购;不可移动的则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14.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资产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违规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已收的租金不予退还。
15.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在招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交易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07933333杨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3楼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按季度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07933333杨先生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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