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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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 南涧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南发改复〔2025〕5号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504-532926-04-01-908695。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南涧县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
2.3建设内容、规模
(1)项目占地约1904.5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295.01 平方米,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包含村史文化展示厅、民俗大厅、村民信息服务站及对外展示交流服务中心等(具体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2)本次招标规模: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为203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53.6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为:59.63万元(具体内容以初步设计为准)。
2.4 招标范围
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项目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施工图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根据国家及省州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和设计成果资料,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完成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乡村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工作;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完工后,确保通过竣工验收,提供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后期相关服务工作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2.5工程实施地点:南涧县无量山镇德安村樱花谷。
2.6 项目总投资: 2034.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53.6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为:59.63万元。
2.7 工期:7个月(或210日历天,其中包含施工图设计周期)
2.8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及以上。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相关人员均应是本单位自有人员,有合法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2)施工负责人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建筑行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注: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详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等。本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则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近3年(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以上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
3.5本标段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资(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6月19日8时30分,开标地点为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回执)。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
网上开标远程解。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服务指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分钟, 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涧县无量山镇小河底
联 系 人:字少鸷
联 系 电 话:1596909379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川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20号
联 系 人:何静斯
电 话:183143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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