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技术服务合作运营(二次)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
油气回收装置设备技术服务合作运营(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CZ08-FW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技术服务合作运营(二次)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气回收装置设备技术服务合作运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石楼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设备技术服务合作运营(二次)。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所属石楼油库隐患改造建设项目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的合作运营技术服务,包含该装置的设备及提供油气回收技术服务,以及按照招标人技术要求完成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不含土建)、测试、检验、运输。在项目竣工后保证装置使用过程中运行能力符合国家、北京市、中国石油相关技术标准,运行参数符合国家、北京市、中国石油相关环保要求,经济指标达到且不低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标所作出的最低承诺,还包含为保证最低承诺所提供的运行维护、维修、拆除及其他一切服务。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油库。
2.4 服务期限:自装置正式投运之日起10年。
2.5 建设工期:90自然日,按照招标人石楼油库隐患改造建设项目总体工期要求,包括完成设备预制、运输至项目地点、安装、试运行及验收所需时间。
2.6执行标准: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7 合作方式:由投标人按照国家、北京市、中国石油和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场所投建油气回收装置,负责对招标人生产经营过程所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及转化处理,招标人与投标人按照中标费率分摊该装置所产生经济价值。装置投建及后续维修养护费用出资人为投标人,招标人只负责提供安装场所及所需电力,提供的场所仅限投标人用于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回收招标人生产经营过程所产生油气,并通过处理转换为液态进行储存,所回收油品所有权归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盈余油品,双方每季度对实际回收数量进行计量核准,招标人按照每月的油品库存成本价(含税)进行经济核算后,依据本次招标确定的费率作为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油气回收转化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给中标投标人。
2.7 设备明细:
详见附件1:《石楼油库隐患改造项目油气回收装置技术规格书》。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 投标人应为油气回收装置的生产商,应能提供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
③ 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国外供货商需在国内设有办事处,机构具有不少于5名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3.2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须拥有成熟的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自主油气回收技术,自2020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活性炭吸附+吸收工艺实施的油气回收能源技术服务合作方式成熟业绩须不少于3个(含),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② 投标人跟客户签署的能源合作项目,必需提供客户对回收油品数量的盖章确认单、同时提供客户结合确认单支付的收款证明文件(含发票以及能源合作收款的证明文件),证明该能源合作的真实性。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与业绩的合同相对应,从2020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开具)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资料(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成立满1年的单位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问题;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纳入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单位的“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5.4 投标人需承诺:合作期内,所有设计、制造、安装、运营维护、拆除由投标人投资,且合作期内排放确保在10g/m³以下,超标导致油库被政府部门罚款等由投标人无偿赔付,合作期内投标人的投资只能从油气回收装置回收到的油品价值中支付。如果计量不到回收的油品,则投标人的投资无法支付,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报名和缴费在不同平台:
(1)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2)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推荐使用保函或保险方式)
5.2.2电汇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查询缴纳状态。
5.2.3银行保函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
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5.2.4保险
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投标人必须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6月03日 8时 4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848698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孙成富
邮箱:czscf@cnpc.com.cn
电话:010-58236605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