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南航明珠公司沈阳分公司复印纸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2025年南航明珠公司沈阳分公司复印纸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0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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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南航明珠公司沈阳分公司复印纸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航明珠公司沈阳分公司复印纸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CZ202401159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人民币95万元。采购清单如下:注:★1.本项目所涉及产品主要用于南航机上印刷品保障使用,由于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纸张印刷适性有独特的要求,与市面上流通产品有一定区别,为避免后续供货中出现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建议报名供应商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现场勘察。 ★2.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如中选供应商因未进行现场勘察而导致合同履约期间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采购人无法正常生产2次及以上,或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符合采购人生产要求的货物2次及以上,招标人有权经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合同;情节严重的或影响到航班正常保障及航空安全的,采购人有权按本合同交易上限金额的25%向供应商收取违约金。如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另行赔偿采购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序号采购内容规格单位不含税单价限价(元)技术指标1复印纸80g A4,500张/包;5包/箱张0.0421、定量、厚度不得低于同行业相同纸张平均克重、平均厚度。2、不透明度:保证印刷品的质量,其指标不得低于同行业同种纸张的平均水平。3、平滑度:保证印刷品的网点还原及色彩再现。平滑度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4、裂断长(纵横平均)是保证纸张表面及内部强度及韧性的重要指标,其指标不得低于同行业的3200M的平均水平。5、纸张平整度:印刷后的纸张应平整,不变形,无卷边,折角。自然卷曲高度不得超过5mm。6、尘埃度:纸张表面应清洁无杂质及斑点。7、纸张要经过除静电工序,保证纸张良好的及复印性能。纸张表面清洁无杂质及斑点。木浆含量适中其它添充材料稳定,印刷时不得有粉状及颗粒状添充料脱落。2复印纸80g A3,500张/包;5包/箱张0.0853复印纸70g A4,500张/包;8包/箱张0.0374复印纸80g 彩色A4,500张/包;25包/箱张0.0855复印纸70g A3,500张/包;8包/箱张0.0746复印纸85g A4,500张/包;5包/箱张0.0577二联单彩色二等分241mm*297.4mm,1000份/箱,不低于48g 箱41.5938三联单彩色二等分241mm*297.4mm,1000份/箱,不低于48g 箱44.2479四联单彩色二等分241mm*297.4mm,1000份/箱,不低于48g 箱46.90210五联单彩色二等分241mm*297.4mm,1000份/箱,不低于48g 箱49.55711六联单彩色二等分241mm*297.4mm,1000份/箱,不低于48g 箱54.867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3、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报价必须为固定且唯一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产品。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合同结算单价=货物的单价限价*97.5%。4、最终结算单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货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人工、损耗品、场地、材料、交通、包装、运输、装卸到指定货位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如交货地点在此基础上增减或变更,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交货地点进行供货及配送。序号交货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1复印纸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4小时内交货。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8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2024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前开具的任意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先生,024-23199752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 ,020-861247595.3 技术客服: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楼801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020-86124759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联 系 人:辛先生联系电话:020-28227707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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