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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1]FJKT[GK]2025001-1、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901]FJKT[GK]2025001-1项目名称: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421,118.00元采购包1(霞浦县应急救援设备):采购包预算金额:2,421,118.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2,421,118.00元投标保证金: 24,211.18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霞浦县应急救援设备1(批)否应急救援设备2,421,118.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复印件。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复印件须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3 至 2025-03-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4-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5号联系方式:0593-2226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联系方式:0591-878035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东英、郑济生、陈丽梅电话:0591-87803505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03月13日相关附件: 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二次采购项目(二次)([350901]FJKT[GK]2025001-120250313001)-文件集.zip.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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