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上海理想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上海理想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3-17
详细内容:
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

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M-LXXB20250239),采购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预估施工费用2479816.51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根据审价审定值结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比例的,按国家、部委、集团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年某实验楼信息化基础改造项目,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实验室专用视频监控系统、入侵警报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实验室电子班牌预约)、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五方通话系统。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保修期要求: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2.4技术要求: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1.2.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价格),最高响应限价为:2479816.51元(不含税价格)。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改革后合法有效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弱电施工类)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5.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5.2 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1.5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3月2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询比文件获取地点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3.1 登录: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点击【供应商登录】(首次登录的用户请按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

4.3.2支付:点击【投标管理-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点击【标书购买】,按填写信息并进行费用支付。

4.3.3询比文件的获取:支付成功后,可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4.3.4“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为本项目的唯一购买渠道,其他平台均属无效。

4.3.5在项目支付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4.3.6操作步骤可在登录成功后的界面中点击【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查阅。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0时3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响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响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启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开启形式,各供应商需在开启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html)

各供应商应当在开启前登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30分钟前告知开启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身份;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开启时间,将准时进行开启工作;开启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启会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号B4楼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鹏、刘祖璇、李斌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7821307855、15800362291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gaopeng.sh@chinaccs.cn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浙江省摄影棚室内设备采购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根河市好里堡办事处绿色保暖集成房屋(新建区)电力项目施工比价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秦岭路院区彩钢板屋面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储粮仓屋吊顶项目招标通知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委南北院地下通道加装防雨雪设施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贵州毕节市公安局警卫处安检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南区福涌村月环路道路工程测放坐标和高程控制点】选取结果的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九江学院药生学院江西特色植物基因资源保护与利用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长丰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项目亮化工程抽签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漳州市天宝镇蕉芗路线路缆化工程(土建部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