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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纪检办案中心周边道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凌河区七段1-4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FX2025-005项目名称:纪检办案中心周边道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41061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40.41061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纪检办案中心周边道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七段1-43号方式:现场报名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七段1-43号五、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锦州市凌河区七段1-43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2)领取方式①现场领取: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辽宁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②邮箱下载:将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到371347082@qq.com 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锦州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地址:锦州滨海新区联系方式:李先生 0416-3595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七段1-43号联系方式:李女士 151041674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 1510416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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