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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某单位临床专科、基础辅助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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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某单位临床专科、基础辅助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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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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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某单位临床专科、基础辅助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62-W1009
项目名称:某单位临床专科、基础辅助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9.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包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
1
第1包:基础辅助类
担架推车
详见招标文件
架
2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52.38万元
2
传染病员运送负压隔离舱
套
1
3
医用病床
台
1
4
第2包:康复理疗类
中频治疗仪
台
2
69.2万元
5
关节康复器
台
4
6
红光治疗仪
台
1
7
第3包:消毒供应类
反渗透水处理系统
台
1
56.5万元
8
低温灭菌器
台
1
9
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台
1
10
第4包:眼科诊疗类
干眼检测仪(干眼综合治疗仪)
台
1
51.65万元
11
光学相干断层成像系统(OCT)
台
1
12
第5包:质量控制类
高温灭菌设备检测仪
台
1
23万元
13
第6包:耳鼻喉类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
台
1
57万元
14
检耳镜(耳鼻喉内窥镜)
台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含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产品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五)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六)若报价货物非报价方生产产品,报价方应提供报价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外地企业如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领取的,可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34278483@qq.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5.投标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截至开标时间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2021年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其他证明资料7.2021年以来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其他证明资料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方式:张助理 0917-8957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 E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李先生、张女士 029-630212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
电话:029-63021289/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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