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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弥勒市城区市政道路修复工程 |
| 采购单位 |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1-11-0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11-05 17:30:00至2021-11-12 17:30:00 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11-23 14:3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79.89667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3-6160653 |
| 采购单位 |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143789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616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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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城区市政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3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458
项目名称:弥勒市城区市政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79.896674
最高限价(万元):379.896674
采购需求:包含弥勒大道、温泉路、环城西路、治庭路、冉翁路等市政道路的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及基层的铣刨与恢复,电力管道、自来水管道的敷设与混凝土包封,雨水篦子、检查井盖的修复与更换,路面标线及标识的敷设等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1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021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扫描件;
3.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扫描件);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05 17:30至2021-11-12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23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11-23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null)弥勒市城区市政道路修复工程:保证金金额:6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1-23 14: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弥勒市吉山北路102号
联系方式:18214378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
联系方式:0873-616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 话:0873-616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