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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采购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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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采购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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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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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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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本)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103120010046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设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71524
最高限价:3371524
采购需求:采购疫情防控封控圈建设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6、供应商应具有2020年度企业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如是新成立企业时应具有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企业股权组成情况的说明,事业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5至2021/11/11,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本)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开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qhdggzy.cn/qhdggzy/)”秦皇岛>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栏目中的《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关于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登记注册认证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35-3602218。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6022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联系方式:13333370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霞 电话:1333337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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