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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无线电管理局2021年在用设备测试验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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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三明市无线电管理局2021年在用设备测试验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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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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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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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三明市无线电管理局2021年在用设备测试验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②技术项的 “8、相关认证(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的1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7分。” 现更正为“满分为20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7分。” 现更正为“满分为64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③商务项的“1、交付时间: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要求的情况下,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的得3分,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1天内完成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1、交付时间: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交付时间要求的情况下,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含)内完成的得3分,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含)内完成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③商务项的“5、保密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保密资质等级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5、保密承诺:投标人需承诺不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了解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知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造成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得1分。需提供保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的“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2) 天内交货” 现更正为“2021年12月20日前交货。”
6、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00(北京时间);现延期变更为:2021年1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注: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无线电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二十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8-824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话:0591-8339330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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