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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圩街001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占地:6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13.2平方米;层数:6层,建筑高度22.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勘察、施工设计、建筑工程、消防、电气、弱电、电梯、给排水等工程。
2.4项目估算价: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1208.1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09.44万,施工勘察和施工设计费30.0万,预备费68.68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各单体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
(1)设计包括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其中(1)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要求投标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单位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 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不需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1年11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天)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携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永福县建设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55606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圩街001号
联系人:梁祖祧
电话:180773116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彰泰滟澜山4栋1单元20-1-1
联系人:周祖勇
电话/传真:0773-5587730
日期: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