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水县双村镇旦元普通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1】52号)变更公告
2021年11月04日 01:23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水县双村镇旦元普通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服务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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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吉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 01: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0656545 |
| 采购单位 | 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水县文水大道 58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68718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D16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6-8331119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水县双村镇旦元普通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1】52号)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21】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水县双村镇旦元普通建筑用砂岩矿详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和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固体矿产勘查和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现变更为:“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更正内容2: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00点00分至2021年11月9日9点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9日 9点 00 分 (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9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现变更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9日00点00分至2021年11月17日9点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9点 00 分 (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7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更正内容3:原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服务商须知”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1、本次磋商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在2021年11月 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汇款帐户必须为服务商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现变更为:“第二章服务商须知”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1、本次磋商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在2021年11月 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汇款帐户必须为服务商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更正内容4: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开标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9:00。更正内容5:原磋商文件中“五、磋商文件递交” 15.2响应文件密封袋应清楚标明:(6)注明“在 2021年11月9日 9 :00 前(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现变更为:15.2响应文件密封袋应清楚标明:(6)注明“在 2021年11月17日 9 :00 前(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吉水县文水大道 58 号
联系方式:13576871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D16栋
联系方式:0796-833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70656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