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太阳镜(二次)结果公告
2021年11月03日 13:26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阳镜(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 13:26 |
| 评审专家名单 | 胡景芝,王维维,马东升 |
| 总中标金额 | ¥1.9594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卫晓光 |
| 项目联系电话 | 82367132-8501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26960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2367132-8501 |
一、项目编号:GLTC-217DR141B112.1B1 二、项目名称:太阳镜(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太阳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烟台新华为服饰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柳子河路E-15号 | 19,59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太阳镜):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1-1 | 眼镜 | 眼镜 | 新华为 | 按招标文件或甲方要求/副 | 100(项) | 195.94 | 19,594.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景芝、王维维、马东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在各成交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代理服务费:100万元(RMB)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按1.50%的费率收取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太阳镜):0.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系方式:826960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联系方式:82367132-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卫晓光
电话:82367132-8501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太阳镜(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