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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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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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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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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4443-GXHS
项目名称: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
预算金额:1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质量总控组(机构)1项;2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1组)1项;3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2组)1项;4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3组)1项;5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4组)1项;6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5组)1项;7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6组)1项;8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7组)1项;9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8组)1项;10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9组)1项;11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10组)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购买,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原件备查。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1-G3-004443-GXHS
2.项目名称: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项目
3.预算金额:1430万元,其中1分标:190万元;2分标:120万元;3分标:120万元;4分标:120万元;5分标:120万元;6分标:120万元;7分标:120万元;8分标:120万元;9分标:120万元;10分标:140万元;11分标:140万元。
4.最高限价:1430万元,其中1分标:190万元;2分标:120万元;3分标:120万元;4分标:120万元;5分标:120万元;6分标:120万元;7分标:120万元;8分标:120万元;9分标:120万元;10分标:140万元;11分标:140万元。(报价超出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1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质量总控组(机构)1项;2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1组)1项;3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2组)1项;4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3组)1项;5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4组)1项;6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5组)1项;7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6组)1项;8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7组)1项;9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8组)1项;10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9组)1项;11分标:广西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检查(实地评估10组)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3日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或生产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货物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购买,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原件备查。
4.售价: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方式:陈一鸣 0771-263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欧玥 0771-2864069、1817208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玥
电话:0771-2864069/181720872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方式:陈一鸣 0771-263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6楼
联系方式:欧玥0771-2864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一鸣
电话:0771-263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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