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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调整质保金比例的补遗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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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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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条件的内容进行补遗,调整为:
15 付款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的标准付款条件如下,报价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填写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自行承担资金的相关费用。
节点1:合同签订生效、且在收到供方本合同总额3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30%作预付款。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须征得需方认可。银行预付款保函期限至整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终止。
节点2:设备到达需方工地,供方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供方提供收款收据和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开票信息由需方于开票前另行提供),7天内支付设备款的67%到供方帐户。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供方。
※付款节点已固定,报价人不得修改,仅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各节点的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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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名称:01包件 | | 包件说明:180m3/h混凝土搅拌站2套 |
|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120m3/h | HZS180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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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件名称:02包件 | | 包件说明:120m3/h混凝土搅拌站2套 |
|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60-120m3/h | HZS120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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