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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公路复建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 〔2019〕1099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75%及社会投资人出资25%,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水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征地移民安置公路复建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东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福林水库(中型)工程位于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集雨面积45.19平方千米,拟建最大坝高72.5米,坝顶高程500.5米,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灌区和供水)两大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塔、引水隧洞、上坝道路和附属管理房等;输水工程主要由总干渠、新庙干渠、篆塘支渠、赶水支渠、场镇供水支管以及渠(管)线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输水工程由主干渠、干渠、支渠组成,共 4 条总长 24 公里。工程开发主要任务是以农业灌溉和场镇供水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拟建水库正常蓄水位498米,死水位455米,调节库容936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500.08米,总库容1124万立方米。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东溪、赶水、篆塘等镇18个村1.6万农村居民、6.92万场镇居民和3.68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现东溪镇至大茶园的H=498m蓄水位为保证建库后Y137道路进行建设内容主要是结构物、取弃土场、、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2.3 本合同估算金额:1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设计规范、批复初步设计和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预算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施工图设计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