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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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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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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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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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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卫市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ZC)-2021-25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41.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实验室耗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和“”(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④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方式:应商将资格要求复印件发至Email:741018865@qq.com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发至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执行以下规定:(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时00分前,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
2、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联系方式:焦海燕1373950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方式:李梦婷15709614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海燕
电话:1373950803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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