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福鼎市城区部分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鼎市城区部分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福鼎市城区部分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办事处(福鼎市南大路天裕大厦4梯2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1-FD048
项目名称:福鼎市城区部分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1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允许进口
单价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鼎市城区部分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止(若因政策因素有所变化,中标人需无条件响应要求,包括顺延或者提前终止)
否
15元/人
3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需求方及服务区域涉及的学校需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G、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办事处(福鼎市南大路天裕大厦4梯2108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931903390@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办事处(福鼎市南大路天裕大厦4梯2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购买费、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保证金
标书购买费、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帐号
9060511020010000165168
131010100100355208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2、本项目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此网站仅作为招标公示平台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教育局
地址:福鼎古城西路145
联系方式:高先生/0593781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南大路天裕大厦4梯2108室
联系方式:郑先生/18950507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950507828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