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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五楼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SCPXZC竞磋(2021)032号)磋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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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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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五楼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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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7052021000081 |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五楼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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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元) | 950000 |
| 最高限价 | 第一包:300000元;第二包:650000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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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 | 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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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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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食堂餐饮服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材配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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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堂餐饮服务:无
食材配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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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到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
| 方式: | 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http://myzc.my.gov.cn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兴隆景苑11幢2楼3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2、投诉受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冯禹顺 0816-8130030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经开区政务中心 3.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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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绵阳市涪滨印象1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董;联系电话:13108163013,0816-26066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平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大道中路337号1幢2单元1602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申登银;联系电话:0816-21118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敏 |
| 电话: | 0816-2111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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