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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法院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系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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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法院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系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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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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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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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西法院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系统升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玉兰路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19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4252-GXZF
项目名称:广西法院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系统升级
预算金额:3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
01
广西法院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系统升级
1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应用系统的开发、测试、实施,并上线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玉兰路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1909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网上报名购买,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玉兰路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1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竹西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60 4250 0936 8888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周文健 0771-5788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联系方式:巫雪梅 0771-2082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雪梅
电话:0771-208299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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