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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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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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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1-024号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0.53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53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D采字2021-024号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05345 .00元
最高限价:1205345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IT运维中心建设项目
智慧运维平台、动环监控系统、运维外包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205345 .00元
数量合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预算合计:
1205345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www.ccgp.gov.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东路与天平街交叉口东15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3.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韩晨雨
电话:0951-505764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石彩佳
电话:0951-5967667
代理机构: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与天平街交叉口东150米
联系方式:韩晨雨 0951-5057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旁陕西大厦B座2003室
联系方式:石彩佳 0951-5967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晨雨
电话:0951-505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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