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经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的下属分支机构,同一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独立法人单位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其总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及授权文件);
2、投标人或其总机构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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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投标人提交“领取文件申请资料”,且报“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领取文件申请资料”的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是否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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