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0月25日 11:19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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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
| 行政区域 | 郴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11:19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9676038 |
| 采购单位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郴州市万华大道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正181757687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13319676038 |
项目概况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ZYCG(2021)039
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包名称
| 服务期限
| 详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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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 一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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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1年2月-2021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年11月3日 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地址:郴州市万华大道32号
联系方式:刘正1817576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319676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31967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