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康复院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只接收第一时间提出申请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9至2021-10-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沧州市学府花园16号楼三单元2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财务报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验后退回。以上资料如为新版证书,可提交原件或带可扫描二维码的证书复印件,但需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09 09:30 ,地点为 沧州市学府花园16号楼三单元2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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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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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津德路北段二建安公司宿舍楼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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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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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00
| 邮编:
|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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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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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先生
| 联系人:
|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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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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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2078651
| 电话:
| 1561378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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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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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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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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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342701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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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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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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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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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育红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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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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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19012010000041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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