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网路运营中心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网路运营中心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YZB-2021-W- 0237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网路运营中心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张家口市网路运营中心区内邮路运输服务外包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中选1家供应商,备选2家供应商。
服务期限:签订1年框架协议(签订至2022年7月31日),如后续承运商年度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则续签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材料或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代开专票除外,提供有效复印件)。4、具有合法承运资质,三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能出具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资料等)。5、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使用单位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6、供应商能够提供自有厢式货车总数量区内邮路不低于21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或供应商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供应商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2)供应商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7、供应商以及提供车辆的供应商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8、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9、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10、供应商承担邮路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1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邮路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12、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1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最高限价。14、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15、供应商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16、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17、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8至2021-10-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中路63号龙山水郡小区9号楼2单元200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上述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28 09:00 ,地点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东大街6号全季酒店(建工学院店)6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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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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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市建设南大街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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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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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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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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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 联系人:
| 寇先生、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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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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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3335228
| 电话:
| 15512192737、1332323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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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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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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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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