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8-07,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474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湖南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包1)合同公告 |
| 公告日期:2021年8月5日 |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474号-1 |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泽通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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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江垭和皂市水库管理处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包1)合同 |
| 2、采购项目名称: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474号 |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5、项目内容: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库区有关涉水法规、政策宣传;水库红线范围内权属管理及对外协调;水库巡查等安全管理及信息上报;水库红线范围内可再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协助水库水行政执法有关;协助地方做好水库保护和水质监测。项目经理:王俊。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1845300 |
| 大写: |
| (2)具体标的如下: |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1 | C119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湖南泽通实业有限公司 | 江垭和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否 | | | 1 | 项 | 184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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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8月05日,履行期限:180天。 |
| 地点:江垭、皂市水库管理处 |
| 方式: |
| 四、付款 |
| 1、1.管理服务江垭、皂市水库管理服务价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管理服务总价的50%;第二次支付为服务期满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对乙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包括对合同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按照本合同约定,根据验收结果扣除相应比例合同金额,结算支付最后一次付款数额。2. 维修养护(1)江垭、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2)江垭、皂市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超过50%,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工程量无误后,支付合同维修养护总价的50%;第二次支付为合同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维修养护总价的47%;合同金额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成交通知书 |
| (3)响应文件 |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 (5)专用合同条款 |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七、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1-07-26生效。 |
| 八、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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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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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合同主体 |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邓命华 | 法定代表人:刘伊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0731-88736851 | 电话:0731-82918609 | | 传真: | 传真: | | 地址: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公司办公楼13层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香樟路支行 | | 帐号:4300179406105977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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