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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沙县公交纯电公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竞标。
1、招标项目编号:GXZB2021-070-1#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合同包划分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客车产品制造商,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客车生产资质。
②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本项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③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正式鉴定,具有上牌的公告与推荐目录。
④ 投标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等相关客车标准要求》、《城市客车分类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CJ/T162)和《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CJ/T1026)等最新技术标准。
⑤ 投标人还应当具有落实本次中标产品的省级财政购车补贴款的能力。且投标产品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能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符合三明市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可以按时报税、报牌及上路行驶营运。
⑥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注: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6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邀请函到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7幢五层)通过现场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详见本投标邀请“第10条”,转账方式为转账完成后将凭证发到专用邮箱(GXZBGS@126.com)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应注明“沙县公交纯电公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款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为准。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18104010220001490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7幢五层三明市煤炭管理中心办公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予以签字领回。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书面补充通知形式发出,务请投标人保持联系方式通畅。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梅列区工业北路93号(翁墩公交枢纽站);
邮编:365000 ;
电话:0598-8083590;
联系人:杨先生、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7栋5层(三明市煤炭管理中心办公楼);
邮编:365000
电话:0598-8287686
传真:0598-8287866
电子信箱:GXZBGS@126.com
联系人:小陈 、小赖
10、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181040102200014908
附: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1
8.5米纯电公交车
1辆
详见第三部分
62.3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日内将新车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请验收。
注:
1、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三明交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招标价活动。
2、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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