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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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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
行政区域
铁西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03日20:37
评审专家名单
无刘世伟、边大可、黄春欢、王颖
总中标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菲
项目联系电话
024-24161636
采购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593117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4161636
附件:
附件1
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
0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项目
有效期:
2021-04-30至2021-05-06
撰写单位: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title{margin:0auto;text-align:center;.subtitle{text-align:right;.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relative;width:250px;height:250px;margin-left:calc(100%-200px);margin-top:-120px;.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2021年城市市容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1-210106-00066
二、项目名称:2021年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启工办事处与重工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城鑫建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8号(4-24-3)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办事处与霁虹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辽宁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良种村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工人村办事处与凌空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乐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南郊路27-9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兴华办事处与兴顺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小城子镇小城子村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启工办事处与重工办事处
服务类
名称: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启工办事处行政区域与重工办事处行政区域包括市容整治过程中拆除行政区域内的违建,拆除违规广告、牌匾、街路设施,拆除小区内违建;暂扣商贩物品,清运相关拆除后残土、垃圾等,雇佣工人、车辆、机械等设备。
服务要求:1.拆除物残值归采购人所有,要求拆除工程达到正负零线、恢复至原貌或指定标准。2.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和周围的各种管线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障未搬迁居民的生活条件,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3.中标供应商必须现场设置拆除经理及安全员,发生门、窗等物品和设施的丢失所产生的损失,由拆除公司负责。4.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拆除工程,保证工期,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6.按采购人要求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7.中标供应商须在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等保证措施。8.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拆除,拆除现场如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负责。中标供应商为拆除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野蛮拆除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负。9.因施工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偿。10.中标供应商在拆除作业区域周围设围挡,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11.残土清运,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拆除机械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4.拆除过程中如发生项目集中下达、时间紧、任务重,采购人可任意调配其它包组中标供应商参与任一包组的拆除工作。15.各包组中标供应商所签订合同的金额使用完毕即为合同终止,如此包组行政区域内发生所签订合同金额外的拆除项目,采购人可任意调配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完成拆除工作。
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合格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办事处与霁虹办事处
服务类
名称: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2021年城市市容管理
服务要求:市容整治过程中拆除行政区域内的违建,拆除违规广告、牌匾、街路设施、拆除小区内违建;暂扣商贩物品,清运相关拆除后残土、垃圾等,雇佣工人、车辆、机械等设备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工人村办事处与凌空办事处
服务类
名称: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工人村办事处行政区域与凌空办事处行政区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内一致
服务时间:与招标文件内一致
服务标准:与招标文件内一致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兴华办事处与兴顺办事处
服务类
名称:C1304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包兴华办事处行政区域与兴顺办事处行政区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1.拆除物残值归采购人所有,要求拆除工程达到正负零线、恢复至原貌或指定标准。2.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和周围的各种管线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障未搬迁居民的生活条件,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3.中标供应商必须现场设置拆除经理及安全员,发生门、窗等物品和设施的丢失所产生的损失,由拆除公司负责。4.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拆除工程,保证工期,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6.按采购人要求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7.中标供应商须在施工前向采购人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等保证措施。8.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拆除,拆除现场如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负责。中标供应商为拆除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野蛮拆除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负。9.因施工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或赔偿。10.中标供应商在拆除作业区域周围设围挡,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11.残土清运,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拆除机械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14.拆除过程中如发生项目集中下达、时间紧、任务重,采购人可任意调配其它包组中标供应商参与任一包组的拆除工作。15.各包组中标供应商所签订合同的金额使用完毕即为合同终止,如此包组行政区域内发生所签订合同金额外的拆除项目,采购人可任意调配其它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完成拆除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服务期1年。根据中标单位所投的设备及人工基准价格的折扣,结合实际发生拆除服务内容进行结算,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合同终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刘世伟、边大可、黄春欢、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启工办事处与重工办事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拟收取每包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办事处与霁虹办事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拟收取每包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工人村办事处与凌空办事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拟收取每包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兴华办事处与兴顺办事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拟收取每包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5,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28号
联系方式:024-2593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024-241616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菲
电话:024-241616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年城市市容管理服务招标文件-终稿4.8.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启工办事处与重工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城鑫建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笃工办事处与霁虹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辽宁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工人村办事处与凌空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乐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兴华办事处与兴顺办事处
供应商名称:沈阳峰范东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0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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