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采气厂严重积液气井综合复产措施技术服务
2021年第二采气厂严重积液气井综合复产措施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407-FW7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严重积液气井综合复产措施风险合作技术服务。第二采气厂部分天然气井井筒积液严重,天然气产量下降,常规排水采气措施无法顺利排液,项目资金为厂成本措施专项费。该项目主要选取试气无阻流量大于10万方,日产液量小于0.3方的气井,以密闭式排水撬为主,并辅助自生气发泡技术、泡沫排水等综合复产措施降低井筒积液,恢复气井产量。预估工作量:本项目预计工作量80口气井,中选人需提供人员、设备、现场作业服务等;招标选定三家服务公司完成,工作量平均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服务公司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作适当的调整。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所辖区域。
2.5 本项目总费用为480万元(不含税),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6万元/井(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及设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4财务要求: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现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并提供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服务商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服务商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7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2020年发生以下安全事故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绝(以下三项内容服务商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9.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9.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
3.9.3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7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029-68934523、029-68934524。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U-KEY办理说明。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银行行号:31326501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6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系人:陈晨 | 联系人:朱志勇 / 黄波 |
电话:029-86502076 | 电话:029-6893455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uzhiyong_nw@cnpc.com.cn /233393914@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6 月1日
招标公告附表1:人员及设备要求
一、人员要求
序号 | 岗 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管理人员 | 技术负责人(队长) | 1 | 可兼安全员 |
2 | 岗位工人 | 作业岗 | 5 | 可兼安全员 |
3 | 司机 | 1 |
|
合计 | 7 |
|
投标时:技术负责人(队长)必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HSE证、有毒有害气体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车辆配备的司机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年龄小于50岁之间且驾龄需在5年以上,否则否决其投标。 施工时:①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关于开展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长油安委字〔2019〕45号)要求,持有相对应的合格证件。②包括操作人员在内的全员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HSE证;如果施工过程涉及登高作业,则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作业证,特种岗位需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绞车操作证、起重机械作业证);在含硫气井作业的人员须持有有毒有害气体培训合格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因疫情防控要求,拟派所有人员提供健康证、行动轨迹及健康码。 |
二、主要设备、设施配置基本要求
项目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一、设备 | 密闭排水撬设备 | *1 | *车辆 | 1 | 台 | 满足安全、生产作业要求,驾驶室、操作间相互分离 | 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行驶证) |
*2 | *捞液工具 | 1 | 套 | 配备针对严重积液井密闭抽吸的专用捞液工具 | 提供照片及必要装置构成及工作原理介绍 |
泡排药剂加注设备 | *3 | *注剂泵 | 1 | 套 | 注剂泵工作压力不小于32MPa,排量大于200L/H,排量可以无级调节:0-100%。 | 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其它证明) |
*4 | *加注车 | 1 | 台 | 满足安全、生产作业要求,车厢可容纳加注罐体、注剂泵和发电机。 | 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行驶证) |
5 | 安全阀 | 1 | 个 | 按规范配备。 | 施工时具备(具有效验铭牌、提供校验报告) |
6 | 药剂罐 | 1 | 具 | 容量不小于1方。 | 投标时具备(提供铭牌、检验报告等) |
二、配套工具 | 7 | 进出口连接 管线 | 1 | 套 | 进口管线承压≥15MPa、出口管线承压≥35MPa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8 | 简易防喷器 | 1 | 具 |
| 投标时必须具备(提供设备照片及校验报告) |
三、安全环保设备 | 9 | 灭火器 | 3 | 具 | 35kg1具、8kg2具,状态良好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10 | 急救箱 | 1 | 个 |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11 | 正压式呼吸器 | 2 | 套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12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2 | 部 | 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 施工时必须具备 |
表中带“*”设备投标时必须具备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否则否决投标。其余设备施工时必须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