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0773-2141GNJLHWXJ131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GNJLHWXJ1319
项目名称: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41.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1.9万元
采购需求:高氯、甲维盐等;
采购数量:22000瓶。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时间:2021年6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2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8万元
7.3公告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联系方式:徐刚1366447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韩冬
电 话:0431-81150785、17743469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冬
电 话:0431-81150785、1774346901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