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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扩建综合楼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扩建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代建单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宁大道东侧、怡园路南侧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投资约12000万元 ,面积约26100 m2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所示土建(含桩基)、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系统、装饰装修、变配电、室外配套、室外景观绿化、弱电智能化、电梯、外立面装饰(门窗及涂料)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现场跟踪审计、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等;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考勤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本工程施工工期为505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 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1月17日)。工程开工具体服务时间以实际施工安排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30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企业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需进行备案,如未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8 其它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7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担任过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达到72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工程的项目总监。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合同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加盖合同备案(或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建筑面积及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②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总监,则载明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若项目总监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总监,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总监变更证明。③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单项工程的,其中的单体工程符合审查条件也可视为有效业绩(如所提供的单项工程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单体工程的面积及造价,投标单位需自行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其中的单体工程符合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