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1、工程内容:防火专业队营房建筑面积1228.47㎡;防火物资储备库248.92㎡;训练场地500㎡;围墙100m。
2.2、工程地点:陇南市文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资金中央投资+地方配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计划总工期:18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18日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施工图在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1年05月17日—2021年05月21日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7日上午08时30分—2021年05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请潜在投标人(申请人)详细阅读资格预审公告和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及澄清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1.4申请人需变更网上信息填报表中委托人或《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人员的,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材料报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登记。
递交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投标人工具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及中标公示期间,由代理机构通知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申请退回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投标退回申请),申请退回时不需另行出具申请函,只需将公示页面截图上传至“申请函扫描件”处即可。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jy.cn)上发布。
招标 人:
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陇南市文县
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七号路
邮编:
742500
邮编:
746400
联系 人:
强汉成
联系 人:
王小娟
电话:
18209392485
电话:
18153999619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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