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十八盘乡政府2021年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坑村连翘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汝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汝政采【2021】116号,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坑村连翘种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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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116号 |
2、项目名称:2021年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坑村连翘种植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699,238.24元 |
最高限价:69923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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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2021年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坑村连翘种植项目 | 699238.24 | 6992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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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汝政采【2021】116号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1年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坑村连翘种植项目。砖砌蓄水池三座,采购连翘,给水、水泵设备等; (3)工期:30日历天 ;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10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至 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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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注: 1.开标时未携带企业Ukey 到开标现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标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3、“洛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洛康码”,打开后,按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4、各投标人代表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5、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6、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外市投标人员来洛投标,需持有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外市投标人员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检验此证明与身份证原件。请各投标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 7、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8、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 CA 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 CA 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十八盘乡政府 |
地址:汝阳县十八盘乡十八盘街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367379258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99号1号楼1单元11层17号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23573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2357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