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古城遗址公园规划和一期工程方案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4月29日 11:08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古城遗址公园规划和一期工程方案编制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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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 |
行政区域 | 冀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 11:0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范志坚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8-7179968 |
采购单位 | 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 |
采购单位地址 | 衡水市冀州区迎宾北大街389 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8-5258500 |
代理机构名称 |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61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8-717996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C21-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城遗址公园规划和一期工程方案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服务期限:原内容为:古城遗址公园规划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编制工作;一期工程方案需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编制工作;规划及工程方案在编制完成上报省文物局后20日内获得审批更正为:古城遗址公园规划需在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编制工作;一期工程方案需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编制工作;规划及工程方案在编制完成上报省文物局后20日内获得审批;2、特殊资质要求:原内容为:3.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文物保护规划及古文化遗址与古墓葬保护),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或建筑或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更正为:3.3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文物保护规划及古文化遗址与古墓葬保护),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或建筑或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招采云平台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
地 址:衡水市冀州区迎宾北大街389 号
联系方式:0318-5258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611室
联系方式:0318-7179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志坚
电 话:0318-717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