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ndex-2021-013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服务对象分类: | 全部 |
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21-04-16 |
名称: | 汝州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汝州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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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对汝州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工程概况及竞争性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汝州市人民法院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ZB-2021092;
3.资金政法转移资金;
4.工程地点:汝州市人民法院;
5.工程内容:智能化改造;
6.项目预算:99.8万元;
7.工期: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已有年份开始提供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明亮环保大楼三楼312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汝州市广育路10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5-2761098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与圃田西路交叉口明亮环保大楼三楼31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86556161、18739903506、1393789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