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311-0349(招标文件编号:SHXM-00-20210311-034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重新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3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污染土壤转移备案管理和治理修复后期管理制度建立 |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做好污染土壤转运监管,但目前我国及本市的污染土壤转移外运监管制度尚处空白。研究制定《上海市污染土壤转运管理规定》,建立本市污染土壤转移监管制度,明确土壤转运要求及各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要求开展污染土壤转运。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要求需要开展后期管理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实施后期管理。研究制定《上海市风险管控及修复地块后期管理规定》,明确风险管控类项目和修复治理类项目的后期监管要求,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治理修复后期管理制度体系,做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最后一站”监管,实现土地安全利用。 | (1)调研国内外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转运监管制度,分析识别污染土壤转运的环境风险及监管要点,设计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编写配套的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制度文件; (2)识别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后的环境风险要点,明确后期环境监管的职能部门及责任划分,提出长期环境监测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明确制度控制的管理要求,编写配套的风险管控及修复地块后期管理制度文件。 | 2022年5月底前 | (1)编制《上海市污染土壤转运监管办法(草案)》; (2)编制《上海市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后期监管制度(草案)》及配套技术指南。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赟,夏琴,刘洪波,相虹,史艳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0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
由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重新采购)(项目编号:SHXM-00-20210311-0349,预算编号:00-21-09872,项目总金额:1053600.00)采购项目,于2021-03-12 15:3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2021-04-15 09:30:00在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1会议室评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信息:
包为“污染土壤转移备案管理和治理修复后期管理制度建立”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10535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污染土壤转移备案管理和治理修复后期管理制度建立规格型号:定制数量:壹项单价:1053500元服务要求:《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做好污染土壤转运监管,但目前我国及本市的污染土壤转移外运监管制度尚处空白。研究制定《上海市污染土壤转运管理规定》,建立本市污染土壤转移监管制度,明确土壤转运要求及各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要求开展污染土壤转运。《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要求需要开展后期管理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实施后期管理。研究制定《上海市风险管控及修复地块后期管理规定》,明确风险管控类项目和修复治理类项目的后期监管要求,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治理修复后期管理制度体系,做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最后一站”监管,实现土地安全利用。
评标委员会成员:
何赟,夏琴,刘洪波,相虹,史艳华
代理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代理收费金额:
1.58025万元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话:17717905528
备注:
推荐理由: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后认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团队的实力强,对项目理解到位,项目的实施方案级研究任务的可分解性详细可行,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实力强具备高级职称,以往业绩多,售后服务承诺好。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该投标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其它信息详见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等信息。
|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邮编:200003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11111111111 | 联系人:阮相儒 |
| 电话:23115653 | 电话:17717905528 |
| 传真:63555912 | 传真:021-62791616 |
本项目公告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5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徐迪17717905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 1771790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