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ZS-FW-2021-004(招标文件编号:SCZS-FW-2021-00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及物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梦想清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青羊西路1号2楼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2.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梦想清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及物料采购 |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用材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其制作的广告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广告物,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和角度。 (3)现场安装须严格依照设计清单,不得减少施工材料,不得破坏墙面等。安装完以后,供应商应及时恢复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原貌,如使用后需要移除广告物料,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预定期限完成移除并做好建筑物等原貌恢复工作,并保证施工后及时处理现场清洁卫生。 (4)广告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制作;施工、制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 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拼错版面、图文不清楚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责拒绝收货,并要求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制作,重新制作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保质保量完成广告制作任务,对出现的问题,采购人指出后,供应商不予采纳或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制作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生的一切后果。 (8)服务期限内除人为因素造成广告产品的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 | 合同签订后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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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官忠亮,曾波,叶辰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支付。响应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金额为¥8000.00(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津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01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251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西部智谷D区1栋2单位707-708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5217987、18782182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028-85217987、18782182997